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昨天对记者表示,建议主管部门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并建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起点从55美元/桶上调至70美元/桶。
据石化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主任赵志平介绍,近年来,我国石油开采成本不断上升,新老油田的开采成本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一些老油田已进入开发中后期,开发深度和难度与日剧增。例如,以前钻井300米能采到油,而现在需要到500米,开采成本上升较快。若按照以往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标准进行统一收取,势必会降低老油田深挖的积极性,影响原油产量。因此,联合会建议主管部门按照不同油田类别、不同油田成本,设定不同的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以减少油田开采原油的成本压力。
赵志平表示,近年来,我国石油进口增长较快,对外依存度不断增加。2012年1~11月,进口原油2.47亿吨,同比增长0.7%,原油对外依存度56.6%。为了鼓励油田深度开采,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经过与中石油、中石化和延长石油核算,联合会建议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每桶55美元上调至70美元,以减少油田因开发深度和难度增加带来的成本压力。
据悉,石油特别收益金2006年3月26日开始征收,起征点为40美元/桶。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内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从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受益于此,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油企2012年总计可少缴纳税费约400亿元。如果再次上调,两大油企预计将继续减负高达4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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