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内蒙古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庆华集团成为受表彰的76个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企业和园区之一,也是内蒙古唯一列入表彰范围的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庆华集团于2004年年底入驻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成立初期,该集团就确立了“致力于传统能源的循环利用和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随即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拉开了建设庆华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序幕。
该集团先后建设了年产300万吨洗煤、200万吨焦化、20万吨甲醇、400万吨物流、1亿块粉煤灰制砖、16万吨煤焦油加氢和10万吨甲醇制芳烃项目;2011~2012年又建设了年产200吨碳纤维、20万吨乙内酰胺、配套200万吨焦化项目。随着各项目的建设推进和建成投产, 一个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煤—焦—化产—蒸汽—化工—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
目前,庆华集团二期年产10万吨甲醇制芳烃项目正在加紧建设,标志着该集团转变发展方式,依托资源延伸新型煤化工产业链,实现由煤炭加工向精细化工转型升级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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