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推进工业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5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推进工业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要求,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审工作已完成,第一批55家申报园区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
第一批名单中,有4个工业园区多为钢铁生产和加工企业,分别是:江西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青山经济开发区,甘肃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浙江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标签:国家低碳工业园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