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推动型产业,环保产业的成长和发展与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密切相关。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发布的《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将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烧结机机尾烟气长袋低压脉冲除尘器、工业炉窑袋式除尘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等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产业设备目录。工信部、科技部于2011年1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1年版)》将“大流量高温长袋脉冲袋式除尘设备”、“污染治理系统运维服务与远程诊断管理系统”等袋式除尘相关技术装备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2)排放标准日趋严格是促使袋式除尘设备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①水泥行业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排放限值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各生产设备(设施)排气筒中的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由原标准的50mg/m3(水泥制品生产)和100mg/m3(水泥制造)提高到30mg/m3(水泥制品生产)和50mg/m3(水泥制造),并对单位产品排放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新标准的执行为袋式除尘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011-2012年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研究年度报告》
②电力行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2011年7月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进一步提高了烟尘排放浓度的限制,提出了火电厂烟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m3的排放控制标准。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原使用静电除尘技术较多的电力行业,将淘汰更换为袋式除尘系统,或采用“电改袋”的形式将原静电除尘器改为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将成为我国火力发电行业烟气除尘的主流技术。③钢铁、有属等行业将进一步严格控制烟尘排放我国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烟尘排放控制限值为100-150mg/m3。未来我国对这些行业将逐步出台更加严格的排放控制标准。
垃圾焚烧和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物焚烧项目日益增多,由于垃圾烧炉排放的烟气腐蚀性强,袋式除尘器在上述行业的应用已呈必然趋势。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规定,生活垃圾焚烧炉除尘器必须采用袋式除尘器。2010年11月,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将烟尘排放浓度最高限值从原来的80mg/m3提升到20mg/m3,进一步严格控制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烟气排放。
(3)袋式除尘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成本降低
袋式除尘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袋式除尘设备的滤料技术、脉冲喷吹技术发展迅速,扩展了袋式除尘器的应用领域。行业内的骨干企业通过生产工艺的自动化升级,实现主要零部件的自动化和规模化生产,以降低袋式除尘设备的生产成本。
(4)产业转移
随着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高,袋式除尘设备的生产制造向中国等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由于我国除尘设备产业有较强的上下游配套能力、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因此中国成为承接全球除尘设备生产的主要国家。产业转移为中国除尘设备制造企业创造了学习先进技术和拓展国际市场的良好机遇。
(5)节能减排
袋式除尘新技术的深入发展,对实现我国节能减排目标也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以电解铝烟气净化工艺为例,同时具备吸附氟化氢气体和氧化铝粉尘的袋式烟气净化过滤设备,可将吸附氟化氢后的含氟氧化铝返回到铝电解生产工艺中,通过回收氟和氧化铝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
钢材作为袋式除尘设备的主要原材料,近年来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不利于行业内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并导致企业利润水平出现一定的波动。
(2)“被动应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市场发展
污染治理系统的建设、运行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监管执行的力度,下游污染企业从“被动应用”污染治理系统到“主动选择”的意识需要逐步提高。因部分下游用户追求短期效益而购置低效劣质污染治理设备的现象较严重,造成低配置设备的低效运行,挤占了部分优质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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