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外观缺陷检测制度
药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随时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要求,在对药品外观质量检查制度上也作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药品外观质量检查制度
1.
标签内容清晰可辨,批文、批号、生产厂家等齐全。
2.
注射剂:溶液澄明,无异物,无结晶,颜色正常,瓶身无破损,无疵点;小针剂无漏气,大输液不松盖。
3.
片剂:无破碎、松散、变色、发霉、粘瓶、斑点。糖衣片还应无退色、龟裂、溶化、膨胀等现象。
4.
溶液剂:应无变色、沉结、沉淀、分层、发霉、发酵、酸败、异臭等现象。
5.
散剂、冲剂:应无变色、风化、结块、异臭、霉变、虫蛀等现象。
6.
霜剂、软膏剂:色泽无变化,无霉变、结块、溶化、分层、油脂酸败、异臭等现象。
7.
其它药品要根据其理化性质,作相应的外观检查。
8.
外观检查发现有疑问时,应暂停使用,必要时送药检部门检定,待核实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药品的检查方法是通过人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等感官试验,
当发现或怀疑药品质量存在问题时,必须及时追踪药品流通的整个过程,明确药品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排除相同批次的药品再次使用而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在药品质量问题上一定要加以防范,坚持核对每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