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机构标准化配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 |
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北京市怀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机构标准化配备项目更正公告 |
招标编号: | 0702-1441CITCTX03 |
公告日期: | 2014年11月15日 |
截止日期: | 2014年11月19日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更正事项:
1、对第一章“投标邀请”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变更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五)项的规定;
(2)第1包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第2包设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第3包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第4包设备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精密电子稀释仪”、“超纯水机A”、“台式高速大容量冷冻离心机”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超纯水机B”、“精密台式pH计”、“台式电导率仪”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第5包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服务承诺;
(4)第2包的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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