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2014年生态农业示范县 项目采购
公告类型: |
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冠县2014年生态农业示范县 项目采购 |
招标编号: | 0677-ZCT141133-703/Z |
公告日期: | 2014年11月27日 |
截止日期: | 2014年12月04日 |
联系方式: | 请登录查看 |
一、采购人:冠县桑阿镇段庄村民委员会、冠县兰沃乡大曲村村民委员会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冠县2014年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 0677-ZCT141133-703/Z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五、原报价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日
六、变更内容: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变更
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士华 联系电话:0635-5056052
变更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燕/贾传轲 联系电话:0635-2185886/526178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
原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粉碎机、成型机或生物质炉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7、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产品合法销售的各种证件、证书齐备、合格有效;
8、所报产品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9、所报产品应具备企业自行编制的企业标准并在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10、具有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能力或所报产品企业有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
1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合同;
12、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销售业绩;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变更后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粉碎机、成型机或生物质炉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产品合法销售的各种证件、证书齐备、合格有效;
8、所报产品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9、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合同;
10、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销售业绩;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申请,同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变更
原: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变更后: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变更
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
变更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
谈判时间: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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